关于开展2023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0      访问次数: 1041

各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3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立足学院办学基础和办学定位,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发展前景;

4.能够满足《国标》要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15日前

各学部确定拟申报新专业名称

各学部填写学部拟申报新专业数据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5-103办公室)

6月5日前

各学部完成对新申报专业的组织论证。根据初步论证的结果,组织填报申报表格

各学部于6月5日前将有关申报表格及资料电子版(附件3、4)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5-103办公室)

6月25日前

学院向南京医科大学汇报新专业申报情况

 

7月15日前

教务处完成上报工作

系统填报

三、注意事项

1.各类专业名称须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附件2)。

2.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和申报表excel(附件4)。

3.表格中有关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按照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模板格式填写。

4.请各学部6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稿、电子稿文件(附件3、4)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邮箱814926609@qq.com

联系人:汤贝蕾80689889

附件1:学部拟申报新专业数据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版).doc

附件4:2023年申报用excel.zip             

 教务处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