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
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落实情况(结合各专业实习安排时间)包括: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论文指导记录等。
二、检查安排及要求
本次检查分学部自查和学院抽查两阶段进行
(一)学部自查
学部自查时间为5月5日前全部完成,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学部自查时要将工作检查落到实处,切勿流于形式、走过场,真正起到检查与督促的作用,保证后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质量。
1.各学部通知2023届本科毕业生,根据学部实际情况在毕设系统内提交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2.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的基础上,严格、认真审查所指导学生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学部备案,作为成绩评定的参考和重点审查的对象。
3.各学部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附件1)纸质与电子材料,请于5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院抽查
学院抽查由教务处具体实施,将根据各学部提交的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情况安排抽查。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工作总结.doc
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