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我院教学任务的自有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
4.教学工作量饱满。近3学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学部平均教学工作量或不低于学院对相关类型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量,作为课程负责人每学年至少主讲2门课程。
5.教学效果优良,主讲课程在全院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近3学年教学测评均分不低于90分或在学院排名前30%。
(二)其他条件(以下条件应至少符合1项)
1.学思结合,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精神和创造思维,作为课程负责人获批院级及以上一流课程项目建设(含课程思政示范课)。
2.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参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主编、副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的校本教材。
3.积极推进教学手段开发与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绩突出。主持院级及以上教研项目至少1项,教改项目所获成果有效地推进了教学改革。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院教学成果奖1次,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1次。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部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教学先进个人”申报表》,二级单位须对申报人相关信息等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人选,并就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师德师风等审核签署意见。基础医学部、药学部每个学部最多可推荐3人、其它学部最多可推荐2人。
2.学院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报请院务会审议通过后在院内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先进个人”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二)各单位认真做好2023年教学先进个人的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并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0:00前以学部为单位向学院教务处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提交邮箱:doublej@njmu.edu.cn。电子材料需分人建文件夹,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包括:
1.申报人推荐表(附件1,纸质材料3份);
2.申报人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1份);
3.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1份),主要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②学生评价情况、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近5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④近5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⑤近5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⑥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所在二级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徐双洁,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
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docx
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先进个人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质量评估与促进中心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