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做好往届本科结业生申请毕业和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届、2023届、2024届毕(结)业生。
二、申请条件
1.结业后两年内(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取得规定学分,达到学校本科毕业要求的2022届、2023届、2024届结业生,可以申请毕业,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2.毕业或结业后两年内(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考试,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满足本科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22届、2023届、2024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三、申请时间
7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原所在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1.2022届、2023届结业生申请毕业
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结业生毕业申请表》(附件1),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和结业证书原件提交至原所在学部。
2.2022届、2023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原所在学部。
3.2024届结业生申请毕业、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本次无需提交附件1和附件2。
4.2022届、2023届、2024届受过记过处分,符合学士学位申请评议条件的学生,还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于7月12日前,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届、2023届本科结业生申请毕业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届、2023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及电子稿,学生毕业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报至各学部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各学部组织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逐一核查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对拟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最后将相关材料连同公示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于7月16日前报至行政楼106办公室。
3.本项工作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往届结业生毕业申请和毕(结)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结业生毕业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届、2023届本科结业生申请毕业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届、2023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doc
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