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2级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4      访问次数: 10

康复医学部、医学技术学部、学生工作处:

为保障毕业实习阶段的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2022级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任务。要求如下:

一、自主联系实习

1.实施范围:2022级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2.实习时间:6月初起,实习52周,详细见当年实习工作安排文件。

3.申请要求: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2)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部学工办,学部进行初步审批并将初审结果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经教务处、学部联席会议最终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在官网上公示结果。

3)自联申请请于2025年4月7日12:00前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4)学部学工办组织申请人及家长签订“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留存。

4.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情况,学院不开具介绍信、实习派遣函等材料,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不予核报实习补贴相关费用实习带教费由学生自行支付,返校后提交票据,按每生每月60元标准报销。个人落实的名额不得占用学院统一安排的名额,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2)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需按照学院毕业(临床)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实习任务,满足“附件3:相关专业实习单位要求”。

3)未通过审核或未如期提交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的学生,将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

二、学院统一安排实习

1.实施范围:未通过审核或未如期提交自联申请的2022级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

2.实习时间:6月初起,实习52周,详细见当年实习工作安排文件。

3.实习分配:教务处于2025年5月初提供实习布点方案,相关学部于5月中旬完成实习名额分配,并做好实习动员工作。

4.学生需按照学院毕业(临床)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实习任务。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doc

附件3:相关专业实习单位要求.xls

康复治疗学专业实习大纲.pdf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习大纲.pdf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实习大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