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07      访问次数: 10

各学部:

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南医大康发〔2025〕5号)文件要求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启动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各学部因教学工作拟聘任的外聘教师。包括从外校、外单位及南京医科大学教师中拟聘请的外聘教师。

二、聘任期限

2025年度秋季学期,一般为一学期(6个月)。

三、聘任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政治立场正确,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类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二)热爱教育事业,了解高校教育教学特点和规律,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业务能力。

(三)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专业人才。

(四)外聘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聘请紧缺专业教师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且本人身心健康,在聘期内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四、聘任程序

 (一)计划提请。各学部根据教学工作实际,经研究通过后,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备案审批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各学部按照规定对拟聘任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高校教师资格证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把关

(三)试讲考核。 各学部严格按照规定以试讲、面试等方式对拟聘任外聘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教务处备案。各学部依据考核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备案审批表》(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将拟聘任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电子材料整理收齐后交至教务处备案。若拟聘人员为国外及港澳台学者,用人单位应先报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审查同意后,再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发文聘任。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单位发文聘任。

有关要求

(一)规范聘用程序。各学部要按照学院规定规范外聘教师聘用程序,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不聘请无实际工作任务、专业不对口的外聘人员。

(二)加强监管问效。各学部须负责对外聘教师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包括外聘教师的师德表现、违规违纪、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六、其他事项说明

学部须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外聘教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等聘任材料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以及教案、课程表、教学进度表、试卷等工作过程材料、考核材料,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七、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7月24日前,请有需求的学部将审批表和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1492660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汤贝蕾80689889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备案审批表.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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