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文件规定,学院拟对教职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经过个人申报、部门审核、教务处汇总审核,现将拟进入下一轮奖励评审的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11月7日。凡对以上奖励有异议的请在以上时间内向教务处反馈。
联系人:裴瑞娟 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4年度教学奖励拟奖励名单.pdf
教务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