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文件规定,学院拟对教职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奖励。在一次公示的基础上根据教师反馈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对拟奖励项目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11月12日。凡对以上奖励有异议的请在以上时间内向教务处反馈。
联系人:裴瑞娟 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
公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4年度教学奖励拟奖励名单.pdf
教务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