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南医大康发[2017]61号)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各学部,部门、教学基地、其他教学相关部门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成果能集中凝练学院近几年来在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以及管理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具有较好的综合性、科学性和创新性。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具有较好的示范和推广价值,或针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学校或上级部门的教育教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或解决方案,成效显著。
3.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1)其他有关条款规定。
4.成果完成人限15人以内(含15人)。
5.曾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但近年来在研究与实践中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再予以评选。
6.教学基地承担我院教学任务满两年(即2024年1月1日前已开始承担教学任务)可申报。
三、名额分配
部门 | 数量 |
基础医学部 | 1-3 |
临床医学部 | 1-4 |
护理学部 | 1-4 |
药学部 | 1-3 |
医学信息工程学部 | 1-2 |
人文与管理学部 | 1-2 |
公共卫生学部 | 1-2 |
康复医学部 | 1-2 |
医学技术学部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1-2 |
外国语学部 | 1-2 |
体育部 | 1-2 |
教务处 | 1-2 |
其他职能部门 | 0-1(每家) |
第一附属医院(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 | 0-2 |
其他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 | 0-1(每家) |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请参照“申报书填报要求”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2.反映成果的附件材料,可以包括:
①成果相关教学论文复印件;
②成果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与申报书填写奖项一致);
③成果相关教材(课件)封面复印件;
④如成果已通过鉴定,须提供鉴定书复印件;
⑤其它反映成果改革实施成效的支撑材料。
3.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成果内容准确、真实,于2026年5月15日前按单位报送如下材料至行政楼108办公室:
①《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
②附件材料,附件单独汇编成册,不要和《申报书》编制在一起,一式一份(附件3)。电子版需为PDF版,一项成果一个PDF附件文件。
③《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注:每项成果所有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封装,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正面,以学部、部门、附属医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做好备份。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材料,除汇总表外,电子版均为PDF版,电子版发至邮箱337231795@qq.com。
五、奖励办法
本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本次获奖项目将择优向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校级、市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科学凝练,力求全方位、立体化展现教学改革与探索的成果与收获。
联系人:裴瑞娟;联系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1:南医大康发【2017】61号 教学成果奖励办法.pdf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模板).doc
附件4.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