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院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07      访问次数: 760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南医大康发[2017]61号)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各学部,部门、教学基地、其他教学相关部门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成果能集中凝练学院近几年来在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以及管理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具有较好的综合性、科学性和创新性。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具有较好的示范和推广价值,或针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学校或上级部门的教育教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或解决方案,成效显著。

3.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1)其他有关条款规定。

4.成果完成人限15人以内(含15人)

5.曾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但近年来在研究与实践中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再予以评选。

6.教学基地承担我院教学任务满两年(即2024年1月1日前已开始承担教学任务)可申报。

三、名额分配

部门

数量

基础医学部

1-3

临床医学部

1-4

护理学部

1-4

药学部

1-3

医学信息工程学部

1-2

人文与管理学部

1-2

公共卫生学部

1-2

康复医学部

1-2

医学技术学部

1-2

马克思主义学部

1-2

外国语学部

1-2

体育部

1-2

教务处

1-2

其他职能部门

0-1(每家)

附属医院(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

0-2

其他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

0-1(每家)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请参照“申报书填报要求”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2.反映成果的附件材料,可以包括:

①成果相关教学论文复印件;

②成果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与申报书填写奖项一致);

③成果相关教材(课件)封面复印件;

④如成果已通过鉴定,须提供鉴定书复印件;

⑤其它反映成果改革实施成效的支撑材料。

3.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成果内容准确、真实,于2026515前按单位报送如下材料至行政楼108办公室:

①《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

②附件材料,附件单独汇编成册,不要和《申报书》编制在一起,一式一份(附件3)。电子版需为PDF版,一项成果一个PDF附件文件。

③《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注:每项成果所有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封装,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正面,以学部、部门、附属医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做好备份。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材料,除汇总表外,电子版均为PDF版,电子版发至邮箱337231795@qq.com

五、奖励办法

本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次获奖项目将择优向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校级、市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科学凝练,力求全方位、立体化展现教学改革与探索的成果与收获。

系人:裴瑞娟;联系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1:南医大康发【2017】61号 教学成果奖励办法.pdf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模板).doc

附件4.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