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05      访问次数: 1325

各学部、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南医大康发〔2026〕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教学工作计划,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选修课申报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面向全院所有专业开设,目的是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人文艺术类、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类、专业前沿类等。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号召,全面提高学生人工智能综合素养,鼓励教师申报人工智能相关课程或基于线上人工智能相关资源开设混合式课程。

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某专业开设的特定选修课程,目的是加深和拓宽专业知识。专业选修课注重专业前沿信息和学科交叉知识,体现专业办学特色。

二、申报要求与授课安排

1.开课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应有2年及以上课程授课经验。

2.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每门课程设置1-2学分(16-32学时),一般10次左右,每次3学时。

3.选修课应达到一定的选课人数方可开课,线下理论选修课每班人数范围一般为35-150人,低于35人原则上不开课。

4.所有课程需制定详细的教学质量标准(教学大纲)、任课教师简介及课程简介。课程简介应包括教学内容简介、教学目的、授课计划、考核方式等基本信息。

5.相同选修课程原则上每一学年开设一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线下选修课程下学期不再开设。

6.选修课一般安排在周三、周五晚上或者周日下午,线下授课,具体安排视必修课表编排情况确定。

三、申报流程

1.教师申请:教师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课程开设基本资料(包括课程简介、课程质量标准、考核方案和教案等材料),相关材料应经基层教学组织审核。

2.学部审核:各学部对教师申请开课材料进行审核(非学部教师开课应按课程大类挂靠到学部申请),经学部审核同意后,将开课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3.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开课申请,审批通过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学任务并开放供学生选课。

四、材料报送

1.下学期拟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均应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2.首次申报开设的选修课,任课教师应提供《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课程质量标准(附件2)和教案(学部存档)。

已开设过的选修课程,任课教师只需提供《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

3.人才培养方案内的专业选修课,各学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正常按计划开设,如申报人才培养方案外的专业选修课,需经学部教学分委员会同意后申请开设。

4.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教职工申请开设选修课程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学部试讲记录(附件3)。

5.选课结束后,开课成功的课程需在教务系统录入教学进度表。

请各学部于6月2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学管理科5-106。

联系电话:王老师;联系电话:80689543。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教学大纲和质量标准模板2024版.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试讲记录.doc

附件4:南医大康发〔2026〕8号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