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附属医院:
为持续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奖励对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鼓励教职工潜心教学,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相关评选表彰办法,现定于2016年5-7月组织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第二届“刘一麟奖教金”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体教职工和附属医院承担康达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修订稿)》(附件1)规定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类别
刘一麟奖教金分为“刘一麟奖教金(教学类)”和“刘一麟奖教金(管理类)”两类进行评选。教学一线的教师及教辅人员申报教学类,管理服务人员申报管理类。各类申报者应按相应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同时,为了表彰各位专家为学院教育教学事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今年继续评选“刘一麟奖教金(特别奖)”1名。该奖项采取40名以上教职工联名推荐、关工委推荐或者专家互相推荐的方式评选。
三、申报名额
本次拟评审18名“刘一麟奖教金”获奖者,如果获奖者达不到获奖条件,最终获奖人数可以少于18名。根据评审条件,在18名获奖者中,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院内教职工最多10名(其中教学类7-8人、管理类2-3人),附属医院承担康达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最多8名(其中临床教师6-7人、管理类1-2人)。
本次实行限额申报,由学院各部门和附属医院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选,最后上报名额见下表:
部门 | 名额 | 备注 |
基础医学部 | 2人 | 建议各推荐1名教师和1名教辅。 |
临床医学部 | 5人 | 表中所列的人数包括学院教职工和医院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医院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不低于表中所列数字的75%。 |
护理学系 | 4人 |
药学部 | 2人 | 多部门共享推荐名额的,由涉及部门共同组织推荐会,按照表中单位顺序实行年度轮值主持。参加推荐评审的人员应有专家和教师代表,每单位参加人数原则上相等,并适当邀请其它部门专家参会,保证参加测评人数为奇数。评审会前主持单位将参加会议汇总名单(总数不低于7人)报教务处,教务处派老师列席评审会。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 |
人文与管理学系 |
理学部 | 3-4人 |
外语系 |
体育部 |
连云港校区职能部门 | 共4人 | 各部门申报结束后,由党群办和教务处共同组织群众评议会,在所有申报人中选出4人。 |
南京校区 | 0-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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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请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表中所列的是最高限额,可以少于或等于表中所列的数字。去年已经获奖者,今年不得再次申报。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修订稿)》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刘一麟奖教金”评审细则》(附件2)中所列的获奖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者请勿申报。该项工作在6月13日前完成。
2.部门审核。各部门教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修订稿)》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刘一麟奖教金”评审细则》(附件2)中所列的获奖条件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对申报者进行审核、评审后报教务处。
其中,多系部共享推荐名额的,共同组织推荐会,按照表中单位顺序实行年度轮值主持。参加推荐评审的人员应有专家和教师代表,每单位参加人数原则上相等,并适当邀请其它部门专家,并保证参加人数为奇数。评审会前主持单位将参加会议汇总名单(总数不低于7人)报教务处,教务处派老师列席评审会。
职能部门由个人自愿申报、由党群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处共同组织评议会,在申报者中选出4名候选人。该项工作在6月17日前完成。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该项工作在6月21日前完成。
4.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其中附属医院获奖人员由医院负责审定。该项工作在6月25日前完成。
5.院务会议审议、最终确定 “刘一麟奖教金”获奖者名单。该项工作在7月5日前完成。
6.公示。该项工作在7月15日前完成。
7.发文奖励。该项工作在9月5日前完成。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1)申报书
申报“刘一麟奖教金”和“刘一麟奖教金(特别奖)”的教师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申报书(教学类)》(附件3),管理人员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申报书(管理类)》(附件4);以上材料一式3份。
(2)有形成果一览表
申报“刘一麟奖教金”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均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申报项目有形成果一览表》(附件5),成果主要为申报人的教育教学成果,不包含教师或管理人员的科研成果。《一览表》由系(部)、部门汇总、审核并加盖系(部)、部门公章,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一览表》一式1份,需同时发送电子版。
(3)附件
申报书的支撑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封页、版权页、目录页及正文)、教材或著作(封页、版权页)、课题批文、奖状等。以上材料仅提供复印件,一式1份。
所有申报材料请做好备份,材料将不予退还。
2.时间
请各系部、各部门按照学院名额认真审核推荐,于6月17日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08室),《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申报项目有形成果一览表》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djw@njmu.edu.cn。
联系人:徐君媛、何淑通;联系电话:0518-80689517、80689541。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doc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刘一麟奖教金”评审细则.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申报书(教学类).doc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申报书(管理类).doc
附件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教金”申报项目有形成果一览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