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位授予质量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31      访问次数: 1152

各部门: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位授予质量,将组织申报关于学位授予质量的专题研究。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选题

    为聚焦研究专题,课题申报应严格按照《选题指南》进行选题。不接受《指南》以外的课题申报。

    二、申报课题单位及人员

    1.原则上,学时学位授予单位人员可申报有关学士学位质量课题。

    2.申报课题的主要人员(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较强的人才培养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人才培养实践经验。

    3.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的人员、不同培养单位的人员合作申报与研究课题,鼓励在校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申报与研究课题。

    三、申报课题数量

    1.各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可申报1项。

    2.每一位申报课题人员只能为主申报或参与1项课题申报与研究,不鼓励同一人参与多项课题申报与研究。

    3.已经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或入选其他组织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课题研究时间与成果形式要求

    1.申报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即应于2019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2.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为主,鼓励出研究专著,不鼓励以一般性的工作总结或经验交流材料做为研究成果。

    3.申报课题在研期间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应明确标示该成果为“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立项课题”。

   五、申报课题的立项、资助及其成果的入选、奖励

    1.经专家评审,综合考虑申报课题数量、质量及资助经费等情况,确定立项课题。

    2.立项课题分为学会立项资助课题和学会立项申报单位资助两种形式。学会立项课题资助标准为:A类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B类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C类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D类课题为学会立项申报单位资助,其资助数额由各申报单位确定。鼓励申报单位对各类研究课题提供研究经费资助。

   六、申报课题的时间与程序

     填写《学位授予质量研究课题申报书》,并于11月19日前报1份纸质版至教务处(10-106),同时发送电子版(kdjw@njmu.edu.cn),如超过申报数额,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确定上报课题需提交一式5份《申报书》。

     联系人:赵丹  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1.学位授予质量研究课题指南.docx

        2.学位授予质量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教务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