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3      访问次数: 7169

各系、部,部门: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个性培养”的现代教育理念,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满足社会对人才的培养需求,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南医大康发〔2018〕29号)文件的规定,学院决定将在2018级本科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2.学院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转入人数比例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2018级转专业学生人数见附件1。

3.分类实施原则

根据我院专业设置、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情况,将我院普通本科专业分为控制类专业和非控制类专业两类。其中控制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非控制类专业包括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医学信息工程、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医药贸易与管理方向)。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在读(不含休学)一年级本科生(不含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3.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4.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5.入学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6.申请转专业学生完成本专业大学一年级全部必修课程学习,且已考试的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7.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做要求。

8.对于高考文科考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专业的学生,除满足以上1-7条规定,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考核外,还必须降级就读。

三、本次转专业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

5月31日前,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转专业具体内容及安排。

75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允许填写一个申请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在报名前,学生需参加学工处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

7月6日前,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并将《转专业申请汇总表》及学生个人申请表汇总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7月8日前,教务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7月10日,教务处组织转专业学生笔试,笔试结束后相关课程教师进行阅卷工作,并于当天公布面试名单。

7月12日,教务处组织各学院专家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

7月13日,确定拟录取名单。

7月13—7月17日,教务处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8月30日前,完成转专业学生编班、发文。

9月1日,转专业学生进入新专业报到注册。

四、录取程序

(一)笔试

1.对申请转入专业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的1.2倍(含)时,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的1.2倍时,需先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

根据各专业要求,笔试科目,详见附件3 

(二)面试

对笔试成绩列前的学生按1:1.2(进一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监察审计办全程监督,采用当场评分。

(三)录取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核成绩有笔试和面试的,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综合分数;只有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其他事项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补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转专业前学过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2.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咨询电话教务处:0518-80689517

    监督电话监审办:0518-80689540

    附件:1.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人数汇总表(可转入人数).doc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x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笔试科目.docx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docx



康达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