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级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2      访问次数: 3900

药学部、医学信息工程学部、人文与管理学部、外国语学部、学生工作处:

为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实习、就业需求,在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的前,允许2021级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生自主联系符合专业实习要求的实习单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主联系实习

1.实施范围:2021级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医学信息工程、英语、健康服务与管理、医疗保险、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2.实习时间:共20周,20241226日202559日

3.申请要求:(1)申请人按照有关要求填写“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2)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部学工办,学部进行初步审批并将初审结果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经教务处、学部联席会议最终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在官网上公示结果。(3)自联申请请于2024920日前提交,930日前公示结果。逾期不予办理。(4)学部学工办组织申请人及家长签订“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留存。

4.其他注意事项:(1)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不予核报实习相关费用,个人落实的名额不得占用学院统一安排的名额,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2)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需按照学院毕业(临床)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实习任务,满足“附件3:自联实习单位及要求”,相关专业实习内容参照“附件4:实习大纲”。

3)未通过审核或未如期提交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的学生,将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

二、学院统一安排实习

1.实施范围:未通过审核或未如期提交自联申请的2021级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医学信息工程、英语、健康服务与管理、医疗保险、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2.实习时间:共20周,20241226日202559日

3.实习分配:教务处于202411月初提供实习布点方案,相关学部于202411月下旬完成实习名额分配,并做好实习动员工作。

4.学生需按照学院毕业(临床)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实习任务。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doc

附件3:自联实习单位及要求.pdf

附件4:实习大纲.zip


教务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