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南医大康发〔2022〕119号)文件精神,经学部申报、现场汇报、专家评审,共立项9个院级品牌专业建设点,其中A类品牌专业建设点2个,B类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C类品牌专业建设点2个。A类品牌专业建设点每个资助20万元/年,B类品牌专业建设点每个资助10万元/年,C类品牌专业建设点每个资助5万元/年。详细立项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立项建设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凡立项建设专业,需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任务书围绕“立德树人、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学生创业创新训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认真填写、编报。经费使用计划中平台建设、实验实训硬件建设使用经费比例不得超过总金额的30%,进修、继续教育、差旅费、培训费、院外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用于教师发展及团队建设经费支出比例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具体经费使用方案和要求可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分项任务完成成果指导性要求
不同资助类型专业根据本专业建设现状和基础制定分项任务,任务目标取得标志性成果数目和级别要求见下表:
立项类别 | 资助类型及标志性成果级别 | 成果数量 |
A类 | 国家级 | 1 |
省级 | 4 |
市厅级 | 8 |
B类 | 省级及以上 | 3 |
市厅级 | 6 |
C类 | 省级及以上 | 2 |
市厅级 | 4 |
三、任务书要求
立项建设专业必须在建设期内完成预期任务与目标,任务书将作为经费划拨、项目管理及验收的重要依据。
请各建设点认真制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5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交教务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稿至337231795@.com。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裴瑞娟,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第三期品牌专业建设点立项名单.pdf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立项项目任务书.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