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学计划安排,2018级预防医学专业毕业实习包括卫生监督所14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周、毕业论文撰写12周。为保障毕业实习阶段的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2018年级预防专业学生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任务。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任务的基本要求如下:
1、所落实的实习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同时自联卫生监督所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个单位;
(2)卫生监督所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为江苏省内市、区级(不含县级)单位或是我院已挂牌的教学基地,具体如下: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为市、区级,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为市级;
(2)自联的卫生监督所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处同一地区;
(3)具备完成相应本科专业实习计划的条件,具有相关专业科室,能确保实习质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毕业论文指导能力;
(4)实习单位所在地必须为家庭住址所在地。
2、学生必须做到
(1)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全面完成实习计划;
(2)服从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3)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实习、毕业考核;
(4)必须在6月8日前具体落实将自联表交至学部学工办,由学工办汇总,逾期不予办理。
3、申请程序
(1)个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签字。
(2)认真填写“自联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中的有关内容,并将反馈表交学院。
(3)经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学部三方审核,同意者由学院正式通知学生本人,不同意者由学院统一安排。
(4)学院与自联学生及家长签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
(5)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转实习单位者,必须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
附件:
自联实习单位申请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doc
预防医学专业实习大纲.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公共卫生学部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