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部、学生工作处:
为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对未来的就业需求,在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的同时,允许2022级年级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学生自主联系符合专业实习要求的实习单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主联系实习
1.实施范围:2022年级护理学、助产。
2.实习时间:4月底-5月初下点,实习48周,详细见当年实习工作安排文件。
3.申请要求:
(1)申请人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临床)实习管理规定》中第六章的有关要求填写“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2)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部学工办,学部进行初步审批并将初审结果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经教务处、学部联席会议最终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在官网上公示结果。
(3)自联申请请于2025年2月19日12:00前提交申请,2月23日前公示结果,逾期不予办理。
(4)学部学工办组织申请人及家长签订“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留存。
4.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情况,学院不开具介绍信、实习派遣函等材料,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不予核报实习相关费用。个人落实的名额不得占用学院统一安排的名额,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2)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需按照学院毕业(临床)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实习任务,满足“附件3:相关专业实习单位要求”。
(3)未通过审核或未如期提交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的学生,将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
二、学院统一安排实习
1.实施范围:未通过审核或未如期提交自联申请的2022级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学生。
2.实习时间:4月底-5月初下点,实习48周,详细见当年实习工作安排文件。
3.实习分配:教务处于2025年3月中旬提供实习布点方案,护理学部于4月初完成实习名额分配,并做好实习动员工作。
4.学生需按照学院毕业(临床)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实习任务。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doc
附件3:相关专业实习单位要求.xls
护理学专业实习大纲.docx
助产学专业实习大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