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部: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强化人才培养质量闭环,现就各专业修订毕业实习大纲与毕业考核实施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学院所有专业(含专转本、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农村订单定向)。
二、修订原则
以“立德树人、能力导向、产教融合” 为核心,构建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精准匹配的实习教学体系和多元化毕业考核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毕业实习大纲修订要求
1.本科专业实习大纲修订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明确毕业实习的目标要求、具体的实习任务安排以及过程性考核和实习考核方式方法与要求,突出各专业岗位胜任能力培养。
2.医学类专业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医学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附件1),完善实习计划,明确各科轮转安排。非医学类专业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非医学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附件2)进行修订。
3.有在读学生的各本科专业均需开展实习大纲的修订,其中部分暂停招生专业由学部专业负责人决定是否参与本次修订工作。
4.各专业应当在现有实习大纲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及实习基地带教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并开展相应的调研工作,拟定修订计划后再行修订;新设立专业,应当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及新专业建设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本专业实习大纲。
(二)毕业考核实施细则修订要求
1.各专业在修订专业毕业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时,要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考核要求应完全覆盖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关于专业知识、问题分析等毕业要求。
2.采用“理论+技能”形式认定毕业考核成绩的学部可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模板》(附件3)进行修订。采用“论文答辩”形式认定毕业考核成绩的学部可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考核实施细则(论文)模板》(附件4)进行修订。
3.有在读学生的各本科专业均需开展毕业考核方案的修订,其中部分暂停招生专业由学部专业负责人决定是否参与本次修订工作。
4.各专业应当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考核方案进行论证,拟定修订计划后再行修订,在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可增设高水平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方案。
四、时间要求
1.编写审核:2026年3月20日前,各学部组织修订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完成所有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毕业考核实施细则编写审核工作。
2.提交材料:各学部审核定稿后,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定稿后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学部领导签字、部门盖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五、其它
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80689887
邮箱:jwcsxk@njmu.edu.cn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医学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非医学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docx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模版.docx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考核实施细则(论文)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