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院级特色教材申报和2024年度院级特色教材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08      访问次数: 10

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材建设,提升学院教材质量,充分发挥优质特色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启动2026年度院级特色教材立项建设2024年度院级特色教材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特色教材立项

立项范围

1.新编教材:由我院教师担任第一主编,尚未公开出版能够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教材,分为纸质新编教材数字新编教材两类,立项后两年内须完成正式出版。

2.修订教材:出版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分为纸质修订教材数字修订教材两类。立项后两年内须完成再版。

3.自编讲义:是指国内无正式出版,或已出版但不适宜我院教学要求,需自编供我院在校本科生使用的非正式出版物。自编讲义在立项期内不要求出版,但需按照出版标准进行编写,讲义内容需完整,每学时字数需在2000字左右。

注:数字新编、数字修订教材均为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或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正式出版,服务于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数字化核心教学材料,具备多模态、强交互、智能化特征。其中数字新编教材面向教学急需,聚焦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新形态交互教材;数字修订教材以已出版优质纸质教材为基础,通过数字化升级、内容更新、交互功能开发改造形成新形态数字教材。

(二)立项要求

1.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能够体现学院办学特色、有利于促进校地合作与医教融合的特色课程教材。

2.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应合并申报。

3.本次特色教材立项建设范围为我院各专业课程使用的教材。

4.教材原则上要求前言、目录、绪论、正文、习题、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文配合得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5.教材编写者要按时完成教材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6.申报特色教材立项建设的负责人须是我院具有中级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我院参编教师人数应占全部参编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参编单位不得少于三所院校。

(三)建设管理

1.立项建设的特色教材,建设周期为2新编、修订教材结项需为已出版教材,自编讲义结项需为审核后的规范讲义(格式见附件4)。

2.学院给予立项特色教材建设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申报材料

1.新编教材自编讲义,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特色教材(新编自编讲义)申报表》附件1)。

2.修订教材,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特色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

3.特色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上述需提交材料纸质版(需盖章)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申报书盖章版pdf和汇总表word版

二、2024年度特色教材结项

(一)结项范围与要求

1.2024年立项的特色教材及延期结项教材,名单请参考附件4。

2.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特色教材建设结项报告》(附件5)。并提供教材样书、样稿。

3.若要申请延期,只需要填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特色教材建设延期申请表》(附件6)。

4.结项将采取现场PPT汇报形式。

注意事项

1.学院批准立项的特色教材,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止或延期完成教材编写,否则,申请人年内不得再申报学院特色教材建设项目。

2.原则上,特色教材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3.因故未申请延期或教材无法按期出版者,将做撤项处理。

请各部于202611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结项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5-108办公室),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至邮箱:337231795@qq.com

联系人:裴瑞娟,联系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特色教材(新编、自编讲义)申报表.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特色教材(修订)申报表.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特色教材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自编讲义格式要求docx.docx

附件5.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度特色教材立项名单.docx

附件6.特色教材建设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7: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特色教材建设延期申请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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