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我院于2026年预备案了5个新专业(以下简称“预备案专业”,详见附件1)。为提前做好2027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质量,现将有关调研、论证和材料撰写等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专业设置调研
各相关学部要围绕预备案专业,深入调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行业发展趋势、相关人才供需状况,以及校内外同类专业的办学基础与建设情况,形成系统的调研报告,为专业设置提供充分依据。
(二)开展专业设置论证
重点从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开展论证。必要性方面,说明设置该专业对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和学院办学定位的契合度;可行性方面,说明办学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经费保障、人才培养方案等是否具备设置条件。
(三)撰写申报材料
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新专业申报要求,提前起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确保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逻辑清晰。
二、时间安排
(一)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预备案专业设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形成调研论证报告等材料初稿(附件2)。
(二)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学部内论证(含专家论证、材料初审等),形成学部论证意见。
(三)2027年4月15日前: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上报教务处。
(四)2027年5月10日前,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专业申报材料审议。
(五)2027年5月31日前,教务处组织召开教学委员会审议。
(六)2027年7月3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平台上传与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学部要成立新专业申报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和材料执笔人,统筹做好调研、论证和材料撰写工作。
(二)保证材料质量。申报材料中的师资、条件、就业前景等数据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论证要紧扣需求与条件,避免空泛。
(三)按时推进报送。请各学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预留材料修改、校外专家评审及学校审议时间,逾期将影响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贝蕾,联系电话:0518-80689889;
请各相关学部(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新专业申报顺利推进。
附件1.2026年预备案新专业清单.docx
附件2.专业设置调研与论证报告.doc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zip
附件4.新专业申报专家论证表.docx
教务处
2026年10月29日